机动车驾驶员醉驾扣押车辆能否先行取回?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醉驾的认定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是被饮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对饮酒者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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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驾驶员醉驾扣押车辆能否先行取回?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机动车驾驶员醉驾扣押车辆能否先行取回
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所规定,对于涉及到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驶行为的案件,在扣留事故车辆之后,无法直接提车。
其原因在于在此类案件中,车辆将会被交付至司法机关用于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证据收集和责任判定。
一旦司法机关完成了犯罪事实的认定,且依据此结果进行了完整的处罚处理之后,涉案车辆才能获得自由,恢复提车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来说,公安交管部门对于事故车辆的扣押期限最长可达73日(从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算的第三个工作日开始),而在此期间内,对于车辆鉴定、勘验以及检验工作的要求不得超过65个工作日;
待鉴定结论确立之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应及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关于尽速领回车辆的通知。